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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8年工作要点

作者: 来自: 时间:2018-02-28 00:00:00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枣庄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重点,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积极推进评审职能转型,完善评审制度办法,规范评审工作程序,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财政评审的综合服务力和贡献力。
一、全面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党建工作统领全局。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任务,检查学习效果,做的真学真懂、入脑入心。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修订的党章作为重点,学深学透,领会精神实质和核心内涵。牢固树立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意识,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以党建工作统领全部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双联系”等制度,充分利用好党支部操作实务与记实、党员实用手册等载体,认真记录学习活动的内容体会,做到活动留痕。按照规范党费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按时收交上交党费。积极做好培养新党员工作,按照组织程序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年轻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二、积极推进评审职能由投资评审向预算评审转型。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财政部于2014年将部投资评审中心更名为预算评审中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0号),2015年12月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更名为预算评审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又提出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根据十九大精神和上级财政部门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部署,结合我市评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评审工作职能的转型十分必要。我们将参照部中心、省中心的职能定位,学习借鉴其他已完成职能转型地区的经验做法,加强与人事、编制部门的衔接沟通,尽快形成我市财政评审工作职能的转型定位。
三、制定完善评审职能转型后配套的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转型后,相应的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内部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等制度办法要做出及时的完善和调整,与有关业务科室间的工作流程要做出调整和规范。要按照职能定位的要求,从评审体制和制度建设的层面,制定规范性的实施意见以及操作性的制度办法,明确下步转型的方向、任务、内容和举措、保障等,研究制定我市预算评审转型的系列文件。
四、配合预算资金管理科室做好预算编制工作。转型后,评审工作的重点将转变为配合预算资金管理科室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为预算编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要按照界定的预算评审项目范围,理顺预算评审涉及的财政资金管理科室、评审机构和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各方职责,将预算评审工作嵌入预算编制过程,健全预算评审方式,完善项目评审流程,强化对预算评审结果的运用,切实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探索推行预算评审标准化管理,加强道德风险、廉政风险和技术风险防控。
五、继续做好在建项目的投资评审工作。财政投资评审向预算评审转型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与评审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因此,在转型过程中对目前承担的在建工程评审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都不能放松,逐步过渡,无缝对接,确保当前工作和转型任务两不误。
六、继续做好财政评审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开发。目前该平台已完成开发及系统培训工作,下阶段的重点工作是进入实际使用阶段,在实际使用中发现问题,改进完善。要加强与预算评审工作转型的信息化衔接,建立预算评审信息数据库,推进预算评审大数据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评审工作的客观、公开、公正,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七、继续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继续深入基层,深入评审一线,努力掌握真实情况,发现深层次的问题。针对评审职能转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对现行制度的改进、完善提出有益的建议,对评审职能转型提出政策建议,形成有见地、有深度的调查研究报告,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财政评审的效力和潜力,大力提升财政评审的服务层次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围绕评审职能转型加大信息宣传力度,争取各方面的理解支持,为评审职能转型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八、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