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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财政局即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督导评价工作

作者: 来自: 时间:2018-06-15 00:00:00

  2017年3月7日,财政部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7】1号),枣庄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精心组织,如期完成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从数据指标上分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依然存在内控体系建设内容与标准认识理解不足,对内控建设工作的开展缺乏规划性,内控建设推进十分缓慢。
  5月25日,省财政厅在舜耕山庄举办了“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督导评价培训”,培训会上,中国内部控制研究员孙琳对“内控建设整体情况及阶段重点、内部控制编报及汇总分析、内控建设督导评价要求及安排和内控建设督导评价指标及说明”四部分内容做了重要阐述,提出了内控建设工作需要分三个阶段进行推进。一是内控体系建立阶段。主要是指摸底评估和合规性建设;二是内控体系健全阶段。主要是指有效性建设;三是内控信息化阶段。主要是指内控流程信息化。北京艾图内控咨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张成新对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督导评价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8】20号)”督导评价指标逐项进行了讲解,以25项评价指标为指引,以问题为导向,逐项落实督导评价中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帮助存在问题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达成“以评促建”、“督导促改”目标。
  枣庄市财政局作为牵头部门,积极发挥监督指导、整体推动的作用,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聘用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评价,做好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力度和工作质量。严格执行省财政厅提出的六个实施步骤及时限 [培训部署阶段(6月)、自评完善阶段(7月~8月)、资料报送阶段(9月)、全面复核阶段(10月)、现场督导阶段(11月)、结果应用阶段(12月~2019年3月)]完成督导评价工作任务,切实解决“启而未动”、“有没有”的问题,及时跟上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进度。对全面复核及现场督导未达到合格分数[市级单位合格分数为70分,区(市)单位合格分数为60分,合格分数以下的单位为限时整改对象]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其在年度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列为2018年度内控报告编报重点核查单位。通过督导评价建立健全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督导评价机制,掌握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指导和推动被评价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逐步完成内控体系建设工作,为实现2020年我市内控建设“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