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助力创业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作者: 来自: 时间:2018-06-29 00:00:00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作用,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多措并举,利用失业保险基金开展创业带动就业、援企稳岗、职业技能提升等工作,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从市级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重点扶持创业带动就业。2018年,市级继续从市级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用于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创业示范平台奖补(创业孵化补贴)、创业大学奖补、创业型城市和创业型街道(社区)奖补、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师资培训、创业训练营补助、扶贫车间一次性奖补、创业典型人物奖励、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2017年市级创业带动就业资金支出1583万元,有力促进创业工作开展。
  二是安排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2134万元,重点支持参保企业稳定就业岗位。2018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政策。在全面落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的前提下,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给予不低于30%稳岗补贴,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等支出。2017年全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支出2120万元,补贴99491人。
  三是安排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436万元,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失业保险基金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