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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切实保障减轻企业生产经营制度性成本

作者: 来自: 时间:2018-07-10 00:00:00

 为全面落实清费降税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行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制度性成本,根据《山东省“非税收入管理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枣政发〔2018〕3号)要求,市财政局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为加大本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市财政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枣财监[2018]4号),对本次督查的内容、检查依据、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作了具体部署,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受理邮箱。          
    在各区(市)财政局和高新区财政局的积极配合下,市财政局检查组于2018年5月至6月对滕州市、市中区、薛城区、台儿庄区、峄城区、山亭区、高新区和市直所属40家企业2016年--2018年3月以来,涉企政策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社团收费和其他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深入企业,采取座谈、问卷调查和抽查等形式,了解企业缴纳的政策性收费和服务收费等是否存在不合理、不合规问题,是否存在“三乱”现象,并结合当前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减费措施进行政策宣传,增强企业抵制“三乱”的识别能力。
    近几年,自政府 “减费降负”政策实施以来,没有发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特别是各级政策性收费执收单位和服务主体都能够按标准、按要求收费,并及时深入企业了解经营情况,并帮助解决出现的难题,企业生产经营制度性成本逐年降低。服务性收费也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社团收费较以往年度明显减少。同时企业反映在“放管服”改革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为企业提供更便利化的服务;另外,当前各级政府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人才、技术应用等方面的政策,但宣传不到位,有的只知其名,不了解具体申报内容,政策效应没能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