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2018年,市财政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聚焦高质量发展,开拓创新,全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一、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确保每个重点产业都有基金支持。基金总规模100亿元,分引导基金、母基金和子基金三级架构,其中,政府引导基金规模10亿元,枣庄财金作为市本级出资人代表市财政认缴5亿元,其他区(市)、高新区财政合计认缴5亿元,各区(市)出资按不低于2倍实现反投。已设立新源新业新能源、海王生物医药、硕昱股权和新旧动能转换4只基金,正在推进国科股权投资和蓝海高端人才基金,争取山东新旧动能转换新业跨境和中网银新高端装备两只省级母基金落地枣庄,从源头上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资本瓶颈问题。
二、加大对行业领军和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激励力度。明确对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全国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独角兽”企业、新评选认定的“瞪羚”企业,在推荐申报省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市财政按照不低于省财政奖励金额的30%给予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市财政在省财政奖励基础上给予配套奖励。大幅提高市长质量奖、企业创新平台奖励标准。兑现龙头骨干企业、企业上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实验室、技改设备购置等奖补奖金0.53亿元,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兑现各项税收优惠金额近30亿元,释放政策红利,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将增值税税率由17%和11%分别调整为16%、10%;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调整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旧动能转换重点行业先行先试临时性的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全市涉企收费项目仅保留19项,全部为中央级立项,编制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