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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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8 16:37:18
今年以来,市财政部门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我市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
一、突出抓好重点人群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科学使用促进就业创业财政扶持资金,切实抓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和城镇困难人员等就业创业工作。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总结过去管理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联合市人社部门制定下发了《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大力做好困难人群就业工作。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三是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落实好“三支一扶”补助、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等扶持政策,上半年审核拨付就业见习补贴资金98万元。
二、着力抓好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落实。2019年,市级继续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2000万元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用于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载体奖补、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等支出。
三、支持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高技能人员评审鉴定和企业高技能人员培训工作。支持落实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首席技师”等高层次人才补贴政策,拨付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资金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