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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财政局持续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10-18 09:25:00

滕州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要求,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实现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双提升。2019年,滕州市纳入重点绩效管理的项目110个,涉及资金3亿元,通过绩效目标审核调减低效资金8878万元。    

一是制度先行,严格标准管理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滕发〔2020〕9号)等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第一责任人,树立“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绩效观。

二是关口前移,坚持目标导向。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要求部门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全面设置绩效目标,不断强化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通预算绩效管理、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共享通道,实现一体化管理。通过设定明确可量化的绩效目标,使部门和单位清楚了解财政支出效果与其支出责任,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细化评价,强化结果运用。探索建立专家咨询机制,组建涵盖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学者智库,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智力支持。将绩效信息审核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新增项目必须先进入项目库,审核合格后方可纳入预算。对绩效突出的项目,在安排项目后续资金时优先保障;对完成结果评价的项目,安排其他项目资金时综合考虑;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项目限时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已安排资金的拨款或支付;已完成的项目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新增项目资金从严审核,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可行性和资金使用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