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期末增量留抵税额给予提前退付,并放宽先进制造业纳税人的资格条件,做到应退尽退,切实纾解企业运转困难,助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截至9月底,全省企业共获得增值税留抵退税284亿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各承担142亿元,退税规模占全省增值税总量的10%以上。
枣庄市财政局版权所有 鲁ICP备07500283号-4 枣庄市财政局负责维护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民生路616号 联系电话:0632-8687889
网站标识码:3704000036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09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