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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9-27 09:00:00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按照《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枣发〔2020〕21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枣庄市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12号)和《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枣庄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枣财绩〔2020〕4号)有关要求,9月25日,启动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

一、事中绩效监控的范围

市级部门单位对2020年度批复下达的项目预算进行绩效监控,绩效监控范围涵盖市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各主管部门应强化事中绩效监控的主体责任,对已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进行重点监控。

二、事中绩效监控的内容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重点关注项目执行是否与绩效目标一致、执行效果能否达到预期。

(二)预算资金执行情况。重点关注相关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预算资金、超标准配置资产等情况。

三、事中绩效监控结果应用

绩效监控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的参考。要求各主管部门对跟踪发现的管理漏洞和绩效目标偏差,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纠正,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均衡度,减少不合理支出,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优化绩效目标实现路径,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