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市财政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调研工作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11-15 11:05: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1月9日-11日,市财政运行保障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胡乐超同志带领有关人员对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调研。

本次调研采取座谈的方式了解各区(市)财政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重点调研了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落实情况,区(市)预算绩效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情况,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信息公开以及绩效管理工作经验宣传情况等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绩效管理工作要提高认识,做好汇报工作,充分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加强预算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预算绩效管理知识学习和管理技能培训,逐步形成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模式,实现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的持续性提升。

二、要进一步提升管理质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推进、质效为先,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和领域,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层级,提高管理质量,强化责任约束,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进一步强化结果应用,发挥绩效结果指挥棒作用。以促进预算管理、实施结果奖惩为突破口,实现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要及时反馈评价结果,特别是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要及时反馈局预算科(股)、预算归口管理科(股)室和被评价单位,督促其整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促进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同时要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四、进一步做好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宣传,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出来,宣传出去,让全社会了解绩效、理解绩效、支持绩效。要将信息公开与预决算公开结合,推动重点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预决算草案报送同级人大,及时向社会公开,实现与预决算公开时间同步、平台相同,保持与预算管理的统一连贯,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透明性、真实性和可靠性,有效提高公众对预算资金使用方向和绩效水平的监督,提升政府的信誉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