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
为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规范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近日,省民政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明确了我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申请流程、待遇保障政策等相关内容。《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
根据《办法》,低保边缘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申请受理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放宽到低于申请受理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但不得超过申请受理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在家庭财产方面,《办法》明确了6个方面的排除性条款,与低保财产认定基本一致,其中人均金融资产限定标准由低保认定标准的“年低保标准”2倍放宽到3倍。机动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具、住房、投资经商等方面和低保家庭认定保持一致。
《办法》提出,申请低保边缘家庭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材料参照低保申请材料要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持有居住证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在居住地申请低保边缘家庭资格的,申请方法参照《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乡镇(街道)对拟确认为低保边缘家庭的,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同意,发放确认通知书。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