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财政多措并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枣庄市财政多措并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我市财政积极开展清理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工作,多措并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自查摸底,全面清理盘活。要求市、区(市)财政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及财政专户等各类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进行自查摸底,积极消化和压减。对部门在国库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对已经完成的项目,加快验收结算,拨付资金;对于不需再支出项目,按程序报政府审批后,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对2014年项目结转资金,除相应安排2015年项目支出预算外,其余结转资金全部用于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占当年支出的3.4%,较上年压缩36.8%,全面完成省政府提出的“2015年起各级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占本级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控制在9%以内”和较上年压缩20%的目标要求。
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加快执行进度,严控新增存量。编制2015年预算时,统筹考虑部门单位国库集中结余和实有资金账户结余;支出预算细化至单位、项目、执行时间,减少代编预算、不得随意调整预算,对年初预算已确定的项目,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下达和拨付,确保资金尽早发挥效益;对未明确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专项资金,及时做好资金分配方案的细化和指标下达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
三是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断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和比例,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精简压缩专户数量,重点清理财政专户资金结余,减少因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规范权责发生制管理,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有效性、安全性。
四是落实监督检查,建立定期统计报告制度。按照下查一级的要求,市局组织检查组对区(市)财政财政盘活存量情况进行检查。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的跟踪监控,建立健全定期统计报告制度,按季逐级报送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情况,逐步建立盘活存量长效机制。
(预算科 孙中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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