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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枣庄市财政部门预算

作者: 来自: 时间:2015-05-25 00:00:00

2015年枣庄市财政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上级的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综合协调财源建设工作;拟订和执行市与区(市)、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办法;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全市税政管理工作;负责财税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出补充、修改、完善财税法规的建议;负责财税方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审核、备案工作;根据市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审批或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和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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