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积极支持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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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28 00:00:00
市财政局积极支持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试点工作
为提升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水平,促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市财政局积极支持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试点工作开展。
一是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试点。市财政预算安排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试点财政专项扶持资金400万元,主要用于信用互助组织人员培训、用款高峰期临时贷款的贴息补助、信用互助业务风险金补助等支出。
二是明确补贴标准。根据互助资金总规模分类、分档补助。50万以下的补助5万元,50-150万元的补助10万元,150-300万元的补助20万元,300-500万元的补助40万元。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市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财政局对申报试点的单位进行评估审核,由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方分配方案,对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试点专项扶持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制度,根据绩效评价考评结果,作为下一步分配财政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农业科 常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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