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全面启动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实施意见》,促进节能减排和经济转型升级,我市2015年全面启动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促进全市实现社会经济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一、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全力支持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2015年,我市财政部门多方位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省、市两级资金,全力支持我市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2015年,省财政对纺织、食品加工、化工等热水需求量大的工业企业安装使用新能源集热系统,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热电厂燃煤机组(锅炉)改造和工业企业高效煤粉锅炉示范工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所有节能效益分享型和能耗费用托管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全部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市财政按省财政奖励金额再奖励50%。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程序。为确保“工业绿动力”计划顺利实施,我市财政部门制定了《枣庄市“工业绿动力”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申报流程、时限要求和验收事项。要求各区(市)高度重视,逐级上报高效煤粉锅炉示范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申报新能源集热系统应用工程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示范项目。省里将组织论证后确定示范项目,预拨奖励资金,待项目建设投运后,组织专家予以验收,同时给予资金清算。
三、加强监督管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督促各区(市)建立协调调度机制,定期调度项目建设情况,督促工程建设进度,对按期建设投运的,及时组织项目验收,进行总结推广;对工程建设迟缓、进度滞后的,加强督促、整改;对确实无法按期完工、投运的,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申请取消示范工程资格,收回财政奖励。同时加大对省级示范工程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将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更好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经建科)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