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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预算评审为预算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作者: 来自: 时间:2015-12-31 00:00:00

      加强预算评审是新《预算法》对预算编制的新要求,是预算监督的必要手段,是财政评审的重要切入点。《预算法》第八十八条明确赋予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的职能,为强化预算评审职能提供了法律基础。今年以来,市评审中心围绕财政评审“关口前移”的思路,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结合业务科室预算编制的需要,从预算项目的必要性、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项目支出的合理性等方面开展预算评审工作,提升财政评审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不断拓展预算评审范围和内容。在预算评审方面,评审内容涉及清单编制、材料采购、信息化建设、视频监控、资金效益分析等多个方面,共开展预算评审项目19项,内容涉及市档案局库房升级改造、市会展中心阶梯式舞台改造项目、新城行政中心区亮化提升改造项目维修工程、枣庄创业大学创建项目等的预算评审,财政评审真正渗透于财政支出的各个方面,充分发挥了“参谋”和“哨卡”作用。
     二是不断完善有效的评审程序和方法。安排专人主动与建设单位进行衔接,完善资料的收集与报送程序。建立预算评审工作底稿制度,评审项目负责人在初步完成项目评审后,及时与局业务科室、项目单位沟通,在听取项目单位、局业务科室及专家的意见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初步评审结果。进行集体论证,各方对评审结果无异议后在工作底稿上签字,确保了评审的公正性、合理性。
    三是有保有压,配合预算编制加强支出管理。在项目内容的必要性上,充分论证哪些需要保证,哪些可以压减。在项目金额上,保证基本需要,压减不必要的支出。如在市信访信息系统预算评审中,首先开展实地踏勘,了解市信访局现有设备设施情况及项目拟建情况,在充分利用现有设备的基础上,经过专家多次论证,确保了系统的核心交换机、防病毒软件等5项关键设施,保证市信访信息系统合理、必要的功能;同时,压减了接入层交换机、网关等11项设备数量和参数,避免了设备重复购置及功能冗余情况的存在。该项目报审98.85万元,审定39.48万元。
    通过加强预算评审,强化了对各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有效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