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 规范程序 2015年全市评审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5年,全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紧紧围绕城市转型战略和财政中心工作,坚持创新理念、完善机制、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探索建立财政评审标准化运行模式,加大对重点投资项目的评审力度,不断扩展预算评审和专项评审的范围,研究制定项目评审支出标准,进一步提升评审工作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市共完成各类评审项目827个,完成评审额78.2亿元,审减资金12.5亿元,审减率16%;其中市级完成评审项目180个,完成评审额39.6亿元,审减资金6亿元,审减率15.2%。
一、服务财政中心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评审任务。突出重点,继续做好在建和新建重点项目的全过程评审,保障项目顺利高效推进。2015年,突出抓好市文体中心、新城区绿化亮化工程、新城实验高中二期配套及三期评估论证、市妇保院、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民警训练基地汽车训练场、武警训练基地、残疾人康复中心、特教学校、市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中心、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十五中东校综合楼等重点工程评审工作,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均进行了预算评审,合理核定项目预算,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二、加强项目预算评审,服务预算编制管理。加强学习研究新《预算法》有关内容,按照“先评审、后预算”的要求,发挥评审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收集整理各类项目建设和项目支出标准,研究制定我市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使评审范围涵盖概(预)算、结(决)算、部门预算支出编制评审、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为依法评审提供依据。围绕农业、水利、教育、科技、社保、医疗卫生、公益文化、生态环境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诸多方面,拓展发展类项目评审范围。
三、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努力提高财政评审质量。探索建立财政评审标准化运行模式,按照预算评审、限额设计、清单招标、过程跟踪、结算审计的基本流程开展工作,努力提高评审质量。实行周例会和重点项目月报制度;认真记录重点项目台账和明细账,记好评审工作日志,建立专项评审工作底稿制度;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加强政府采购控制价审核;加强跟踪评审和决算评审。
四、完善合作机构管理,建立合作机构管理新模式。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借鉴省内其它地市先进做法,按照全面公开、择优选定、机会均等、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确定了7家审价机构中标入围枣庄市投资评审中心审价合作机构。同时,为切实规范合作机构的管理,制定印发了《枣庄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审价合作机构招聘管理办法》,使政府投资项目审价工作进入更透明高效的新阶段。
五、加强基础管理和队伍建设,提高财政评审保障能力。按照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要求,狠抓内部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实现财政评审事业稳健发展。坚持把机关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开展结合起来,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评审业务开展结合起来,增强评审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提高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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