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根据上级要求,下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740万元,用于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临时困难补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春节期间基本生活。同时要求区(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与民政等部门合作,切实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截留、挪用救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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