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中央部署,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分行业稳步推进,从2013年8月1日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起,依次推进到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电信业。在全市共同努力下,我市营改增改革进展顺利,截止目前,全市已实行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达到5195户,与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启动相比,试点纳税人增加了3678户。两年半的时间,户数增长了242.45%,推动了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累计实现减税16.79亿元,结构性减税效应明显,促进了服务业专业化分工和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释放了改革红利。本次纳入试点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涉及应扩围纳税人共计17592户,其中房地产业639户,建筑业1848户,生活性服务业14833户,金融保险业272户。2015年,2015年全市累计入库营业税34.65亿元。
(一)恢复并调整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调整枣庄市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并恢复设立办公室。同时,根据本次扩围行业情况,增加市金融办、市国土资源局、市银监局、市房产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成员单位。由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统筹部署全市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研究解决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并抓好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召开营改增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在全省营改增动员部署会议后,国税、地税、财政三部门同步召开全市营改增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中央全面推开营改增会议精神和要求,动员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圆满完成营改增任务。
(三)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认真研究制定营改增试点工作方案,针对具体工作安排,拟定了工作计划分工表,倒排工期,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并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岗位和个人,明确工作责任。市财政局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在办公场所、办公经费等方面,给予税务部门必要支持,为各项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财政部门营改增专栏等宣传媒介,向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介绍相关政策和具体工作安排,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五)做好纳税数据信息移交工作。国地税部门做好数据信息移交等基础性工作,地税部门按照要求,梳理纳税人档案,清理造册,完整、准确移交数据。截至目前,共向国税部门移交建筑、不动产、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营业税纳税人2.5万户;移交申报入库信息2.3万条,发票信息2.1万条,税控信息2.1万条,减免税信息1.2万条。市国税部门对接收的信息进行比对和分类,根据交接名单开展纳税人资格核对,制定数据接收使用方案。
(六)强化政策培训辅导。利用纳税人之家等平台,国地税联合开展营改增政策培训,根据纳税人行业、经营规模等不同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40期,培训纳税人2085余人次。同时,建立重点企业定点联系人制度,指定业务骨干,开展一对一辅导服务,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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