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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04-20 00:00:00

国务院决定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我市积极行动,近期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多项举措对我市“营改增”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确保“营改增”工作顺利推进。

(一)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财政部门与国税、地税部门加强沟通,按照既定的实施方案,把各项准备工作考虑全,把各项推进措施考虑细。密切关注试点推进情况,对遇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制定有关应急预案,对突发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妥善应对,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稳定。积极配合商务、发改、国土、住建、人行等部门,做好试点行业调研监测工作,研究分析改革试点对行业的影响,密切关注行业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政策红利,促进相关行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门牵好头,做好统筹协调,加强财力保障。国税部门认真抓好基础工作,加强培训,提供技术支撑。地税部门及时梳理征管数据,做好移交工作。其他相关部门积极参与营改增试点工作,全力配合、密切协作,做好政策评估,加强对各大公司、企业的指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三)加快搭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依托枣庄市税式支出信息系统平台拓展建立枣庄市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平台,并与其他有关部门和区(市)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各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税收协助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按照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上报涉税信息,积极协助做好涉税信息接口,将相关涉税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传输到枣庄市税式支出及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平台,认真履行税收协助义务。

(四)做好税务部门营改增税收清欠工作。本次营改增扩围据初步测算,全市新增减税规模8-10亿元,其中地方收入减收4-5亿元,对财政收入有较大影响。依法加强税收征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力度,加大清欠以前年度营业税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五)跟踪调研好试点后财政体制变化情况。及时了解政策动向,尤其是年终财政体制结算的情况,关注试点全部完成后财政体制变化情况,积极调研分析其对我市经济发展和财力盘子的影响,及时做好预案,努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政策上的扶持,确保我市既得利益,争取更大的改革红利。

(六)深化国地税合作,加强服务管理充分重视服务工作,落实首问责任制和办税承诺制,实施营改增办税服务全程监管。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的政策服务,确保试点纳税人熟知营改增政策和办税流程,确保试点企业用好政策、用足政策、用活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实现平稳过渡。

(七)加强财税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财税系统干部职工素质和工作水平。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关的财政、国税、地税系统的干部职工队伍是做好财税工作的重要保障。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强化干部的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业务纪律,加强对各级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的水平和效率,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