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枣庄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超额完成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05-27 00:00:00

2015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20万平方米,实际完成改造项目11个、32.00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其中两项改造项目3个9.33万平方米,三项改造项目8个22.674万平方米。为做好既改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将市绿色生态小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市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考核检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组织领导,各区也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同时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到区(市),并与棚户区改造、农村住房建设、住房保障等几项城建重点工作相结合,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联合督导,确保既改任务扎实开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相继印发《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枣庄市2015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要点》、《枣庄市市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为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是多方筹集资金积极支持既改工作。2015年累计投入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补助资金1503.94万元,其中市级统筹整合往年结余资金配套413.5万元,争取中央和省级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补助资金奖励补助资金1090.44万元。下发了《枣庄市2015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要求区(市)落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地方配套资金,鼓励改造实施主体探索可再生能源在节能改造项目中的应用。

四是规范既改程序落实计量收费政策。按照《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要求,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薛城区规范既改程序,由供热企业采购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并组织安装、实施热源和管网节能改造,并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积极推行按热计量收费政策,要求各区(市)建立责任制度,严格兑现按热计量收费政策。

五是强化过程监管确保进度质量。实施施工图审查和市级评审,以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质量。执行节能产品认定制度,对所有改造工程使用的材料和产品,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复验和检测;对于实施外墙保温的工程严格执行工程报建程序,闭合式管理。同时注重督导考核,建立了工作考评机制,定期考核。切实加强信息调度。建立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半月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定期报送市政府主要领导、区(市)政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是严格标准验收。改造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项目竣工验收。供暖季结束后,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召集相关专家对改造项目逐一开展市级验收,初次验收不合格的由专家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复验合格后通过市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