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完善社保兜底政策积极推进农村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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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6-02 00:00:00
一是加强贫困人口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农村幸福院建设力度,优先改善贫困村养老服务条件。落实农村五保供养财政保障政策,将贫困村“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2016年市级安排资金1389万元,将贫困村“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
二是加大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力度。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按规定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投入力度,2016年市级安排资金616万元,支持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水平,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是推进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2016年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00元,提前达到省定扶贫线。脱贫攻坚期内,进一步健全低保标准与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联动机制,动态、适时调整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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