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获得省财政厅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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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6-07 00:00:00
为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改善民生,省财政厅于2016年初下达《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研究和安排,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作汇报,市领导指示要求“抢抓机遇、积极争取、扎实快速推进”。联合市住建局筛选确定了2016年首批融资需求,汇总、编制、完善了《枣庄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报告》、《枣庄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需求报告》和《资本金安排表》上报省财政厅。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完成各项审批流程,下达对我市的《关于同意枣庄市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批复》。我市2016年首批列入省级统贷平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共计12个,共涉及拆迁户数5140户。项目总投资445100万元,融资需求预计355760万元。市财政局将按照国家政策性融资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作,加速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争取资金早落地,早见效。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