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启动实施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五大行动助力脱贫攻坚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强化就业与社会保障扶贫责任落实,近日, 枣庄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启动实施转移就业扶贫、助推创业扶贫、精准培训扶贫、人才支撑扶贫和全民参保扶贫五大行动,帮助有条件有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每户转移就业1人,实现“能转尽转”;对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培训,实现“愿培尽培”;确保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适当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实现“应保尽保”。
一是开展转移就业扶贫行动。对设立“扶贫车间”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政策,对与农村贫困人口签订承揽合同,并在12个月内给付达到当年省定贫困线标准以上报酬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扶贫车间”一次性奖补。开展就业伙伴结对帮扶,实施“送岗位促脱贫”行动,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定向就业扶贫。强化农村公益岗位托底安置。
二是开展助推创业扶贫行动。设立2000万元左右的创业扶贫担保资金,专项用于农村贫困人口创业扶贫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免反担保、免抵押”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并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的,给予不低于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是开展精准培训扶贫行动。对培训期5天以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用型技能培训,可按课时、人工和场地等成本需求,执行灵活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个人、培训机构或企业凭培训合格证书申领培训补贴。
四是开展人才支撑扶贫行动。吸引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工作。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工作。组织技工院校定向招收贫困家庭适龄学生,按国家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免除其住宿费和教材费并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五是开展全民参保扶贫行动。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养老、医疗保障水平。落实政府为缴费困难群众代缴养老保险费的政策,对重度残疾农村贫困居民,可提前5年申领居民基础养老金。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对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的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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