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公路改造
2016年上半年以来,枣庄市财政累计投入资金8397万元,用于我市支持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截至目前,农村公路总里程达7439公里,公路技术等级结构提升明显,安全生命防护措施得到保障,总体路网覆盖较广,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增强。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动农村公路改造。我市农村公路面广线长点多,改造提升资金缺口较大。2016年市财政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截至目前,累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6897万元,全部用于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工程、窄路基路面公路改造及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同时,为加大对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支持力度,安排市级资金1500万元,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补助,进一步强化安全生命防护措施。
二、创新资金分配方式,强化区(市)统筹能力。根据各区(市)农村公路改造工作量、工程绩效评价等因素,市级将8397万元全部切块下达,由区(市)按规定用途统筹使用。作为资金支出责任主体,要求区(市)负责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报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三、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县乡交通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各级财政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切实加强交通资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资金绩效评价制度,保证交通资金得到科学、合理、安全、有效使用。同时,组织不定期重点抽查,对截留、挪用、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发现,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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