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枣庄市出台就业扶贫车间奖补办法助力就业扶贫工作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07-11 00:00:00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就业与社会保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中就业扶贫工作措施,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认定和补助资金申请拨付工作的通知》,就就业扶贫车间认定及其补助资金奖补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助力就业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明确就业扶贫车间认定条件。扶贫车间需经工商注册并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达到15人以上;企业环保达标。

二是明确奖补政策。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补贴,对与农村贫困人口签订承揽合同,并在12个月内给付达到当年省定贫困线标准以上报酬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扶贫车间”一次性补贴。同时,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15人以上,30人以下的就业扶贫车间,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30人(含)以上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贫车间”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

三是明确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程序。就业扶贫车间需经企业(加工点)申请、镇(街道)政府申报、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