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创新完善财政金融政策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发展
一是多方筹措加大投入,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今年我市财政争取到省财政2016年度金融创新发展引导资金160万元,加大资金投入,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找准着力点,形成促进地方金融企业发展的政策合力。做精做专枣庄银行、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支持枣庄银行增资扩股及跨区域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加强枣庄农商行现代化农村金融企业制度建设,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健全支农长效机制。不断加强财政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金投向,创新财政促进金融支农方式,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支农惠农。用足用好各项奖励政策,增强农村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积极性。今年我市财政局积极争取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其中山东滕州建信村镇银行、中国邮储银行滕州支行、枣庄银行滕州支行等3家金融机构符合申请条件,申请371.10万元奖励资金,获得省级预拨资金52.81万元;争取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其中山东滕州建信村镇银行符合条件,申请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444.95万元,获得省级预拨资金20万元。同时组织申报区级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根据各区申请下达区级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探索发展扶贫小额信贷,逐步实施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服务农村的金融组织。
四是加强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强化金融监管。规范地方金融企业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地方金融企业健康发展。做好地方金融企业财务信息收集、分析、运用和管理,维护地方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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