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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重点抓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机制建设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08-05 00:00:00

今年初,我市确定滕州市为省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试点区(市),认真落实财政厅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要求,细化加强资金监管的措施。探索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资金监管机制。

一是实行重点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确保项目资金“阳光”运作、公正透明。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还积极利用各部门的门户网、单位系统网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将有关强农惠农政策、制度、办法、立项指南等在网上进行公布,让基层群众及时了解信息,掌握动态,提高政策透明度。进一步创新资金分配管理机制,通过加强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实现资金全过程网络监控,促进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是建立专项资金监管台账,实现资金的全程监控。认真做好各项资金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工作,以电脑为平台建好各项补助的分类台帐,及时对变更信息进行补充、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全程监控资金下达、拨付、运用、效益考核等各个环节。

三是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市财政局部门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管理和检查,确保有关要求落到实处。重点检查乡镇财政未直接参与管理的各项财政资金政策信息通达情况,以及乡镇财政对有关资金、项目使用和实施情况的抽查、巡查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