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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开展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创新试点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09-14 00:00:00

       为进一步深入创新财政支农模式,探索采用财政贴息贴费等方式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支持畜牧业发展,扩大金融支持范围和领域,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用。枣庄市按照《山东省2016年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创新试点方案》要求,继续与有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创新试点。
       在实施过程中,以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突出重点,统筹协调,严格标准,规范运作为基本原则,重点支持适度规模的大宗畜禽和特色品种养殖企业和养殖场户在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架子畜及饲料采购等方面信贷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在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新发生的利息、保险费、担保费等融资成本进行一揽子综合补贴。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以下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协调机制。市畜牧兽医局、市财政局成立2016年枣庄市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创新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政策谋划、项目规划和制度设计。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密切与畜牧兽医部门、金融机构合作,严格资金监管,强化政策指导,加快预算执行,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早见成效。三是整合相关政策,加大工作创新。积极推动组建政府出资为主、能够承担畜牧业信贷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构建畜牧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四是搞好制度设计,实施滚动管理。加强创新谋划,搞好制度设计,实施奖惩措施,强化滚动管理,在组织实施、资金监管、制度安排和机制构建等环节下功夫,不断提高工作精准度。五是加强宣传培训,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手段,积极宣传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创新试点,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六是做好绩效评价及资金结算。每年定期以联合正式文件上报试点工作的绩效评价报告和资金结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