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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圆满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基础性评价工作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11-22 00:00:00

      为进一步指导和督促各单位落实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鲁财会【2016】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6〕24号)要求,我市认真开展内控制度基础性评价工作,要求各单位对照评价指标内容,逐项梳理,实事求是进行打分和撰写评价报告,保质保量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效果。通过评价,一方面,明确了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使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一、双项考核,为做好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打好基础。近年来,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上的缺失,致使部分单位管理上出现漏洞,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跑冒滴漏、贪污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时有发生。为此,2016年4月20日,市财政局印发《 关于开展会计基础工作综合评价和会计负责人任职情况考核的通知》(枣财会【2016】2号),组成3个检查小组,对100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按30%比例实施了抽查,为期半个月。抽查发现多数单位存在会计科目使用及凭证汇总不规范;收讫、付讫、转讫、作废章不全;长期挂账问题普遍;未按规定编报财务报表;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等。在会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方面,经查5家单位的会计负责人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4名出纳人员无证上岗,此次检查单位30家,涉及会计人员195名,无证上岗比例占4.6%。我们将考核结果在网上进行了公示,获优秀等次的19家,合格等次的11家。对查出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单位,联合财政监督局行文,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其按期完成整改;对查出问题较多,行动不积极,敷衍工作的单位,公开通报。此次考核,为做好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深入调研,摸清内控制度基础性评价情况现状。8月18日,按省财政厅要求,我们向全市60家行政事业单位印发了《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枣财会【2016】22号),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及业务特点,对照内控基础性评价指标内容,逐项梳理,实事求是打分,认真总结,形成报告,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截止目前,全市共收到82 家(含二级单位),其中市直68家,区(市)14家,从自评分值来看,满分的有2家,自评最低分54分,全市平均得分73.2分。通过36项评价指标各单位填报情况依次进行了排名,欠缺最严重、排在首位的是6.1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有48家;第二是1.2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培训、 1.3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和11.3建设项目超概算率,有38家;第三是6.2系统设置不相容岗位帐户和11.2及时编制竣工结算,有35家;还有7项指标失分次数超过20家以上。从数据上看出,主要问题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多数单位未启动内控制度建设;二是建设项目及合同管理控制不到位;三是多数单位未建立内部控制信息化系统。
      三、分析原因,推广内控制度基础性评价成功经验。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际,我们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造成失分原因归纳为五个方面:一是单位“一把手”对内部控制观念淡薄,认识不够。一些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内控意识不强,重发展、轻控制,对内部控制知识缺乏基本了解,把内部控制看成仅是财务部门的事。二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力不强,作用不大。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对制度的执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导致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信息沟通衔接不够,影响“内控”有效实施。由于会计主体单位与核算部门沟通衔接不够,极易形成账物分离的资产管理现状,造成核算中心管账不管物、核算单位管物不管账、账物不符的问题,影响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四是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能适应内部控制工作的需要。管理人员竞争意识差,缺乏学习、创新精神,业务素质难以满足实施内部控制和监督的要求。五是对单位内部控制健全性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不够。财政部门较少对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有效执行加以实质性检查。缺少有效的监督手段,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完善失去外部推动力和约束机制。相反,对凡是内控建立和实施情况良好、成效明显的单位,我们也做了调查了解,将共同特点总结为四点:一是单位领导非常重视,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开展内部控制;二是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健全,岗位责任明确,并形成了工作合力;三是制度建设比较完备,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等制衡机制比较完善,注重构建一系列相互配合、相互支撑的制度体系;四是善于总结,开拓创新,利用现代化手段提升管控效能。也就是说,这些单位有着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为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提供了基础性的保障。
      四、强化措施,“以评促建”推进全市内控建设步伐。针对各单位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现状,2016年下半年,市财政局加大了工作力度,强化了措施,以内控制度基础性评价为契机,让内控制度建设真正落到了实处,使我市的内控制度建设步入了快车道。一是举办专题培训班,重点讲解内控基础性评价指标。9月19日,市会计管理局组织举办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专题培训班。培训班重点学习了内控规范知识的应用、内控体系建设实务操作、信息化建设示范、《内控手册》和《如何做好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等内容。邀请山财大教授授课,培训主题突出,内容丰富,针对性和实用性都很强,通过3天系统学习和操作示范,使参训人员对如何做好“内控制度”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对“内控基础性评价”的每个环节都做到心中有数,提高了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推进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领导,科室参与,共同推进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步伐。10月14日,市财政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孟繁浩同志为组长的内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会计管理局,会计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副主任,成员由会计管理局和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让归口业务科室参与内控制度建设推进工作,是财政局一项重大举措,各归口管理科室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与财政预算编制、单位财务管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等有机结合,协调归口管理单位落实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目标,负责归口管理单位内控制度建设考核验收工作,建立起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三是制定方案,确保内控建设工作落实到位。11月3日,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提出了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完成时限,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分级分步全面完成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任务。11月8日,在召开的“枣庄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首批试点推进会”上,10家内控试点单位分管财务领导、会计负责人及内控专家咨询组对《方案》进行了学习,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财政监督局局长刘中利就全面推进内控建设实施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会计管理局将督导、考核作为日常性工作,每年一次会同归口业务科室组织内控制度建设考核验收工作,确保内控建设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