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枣庄财政完善就业资金管理,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11-25 00:00:00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近日,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就业资金管理办法,优化扶持政策,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完善就业补助资金扶持政策。一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扩大到个体工商户,对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二是对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的高等院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各类集贸、商贸市场等租用摊位、门面从事经营,可申领不高于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三是家政服务机构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注册地区(市)财政部门按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加大就业补助资金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公开就业目标任务。各地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年度就业工作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二是健全和完善就业补助资金审核发放机制,做好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基础工作,加强与公安、工商、民政、教育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有效甄别享受补贴政策的人员、单位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造假行为。三是加大对就业补助信息公开考核力度。各区(市)就业补助资金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全市就业工作考核范围。
       三、明确强化就业绩效考核。各级财政、人社部门要将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鼓励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聘请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第三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