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积极筹措资金,优先保障民生事业发展
今年以来,枣庄市坚持民生财政发展方向,积极筹集资金,优先保障民生事业发展。
一是在医疗卫生服务方面,提高了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按每人筹资20元的标准,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
二是在教育保障方面,将高中国家助学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由原来的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至2000元;按在校生3%和16%的比例,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标准为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三是进一步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市级继续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继续安排2000万元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用于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载体奖补、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等支出;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社会保险补贴。
四是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集中财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市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安排1.1亿元,比2016年增长10%,同时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除普惠性资金外,其他涉农资金20%以上用于扶贫脱贫。集中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开展生态修复、帮助贫困人口就业创业、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
五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棚户区改造、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资金;加大投入积极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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