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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

作者: 来自: 时间:2017-09-14 00:00:00

    2017年8月28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枣庄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宣布枣庄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正式实施,同时成立枣庄市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我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及附责共7个部分,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预警及处置作出了系统明确的规定,体现了“谁举债、谁偿还”、“分级响应”、“上级不救助”和“责任追究”等原则。
    同时宣布成立枣庄市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司法、公安、审计、国资、宣传、信访、金融办、法制办以及市人民银行、枣庄银监分局等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组织提出债务风险应急措施方案。
    我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将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对构建我市市级与区(市)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全市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