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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首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检查验收工作结束

作者: 来自: 时间:2017-11-27 00:00:00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2015年,市财政局选取了部分会计基础工作较好、信息化程度较高的10户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作为首批内控试点。试点以来,采取了各种推进措施。成立了“枣庄市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枣庄市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召开了“首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推进会”,举办了“内控建设专题培训班”,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基础性评价”。市会计管理局牵头组织,各归口业务科室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加快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步伐。为检验首批试点单位内控建设的成果,市会计管理局联合业务科室成立验收小组,于11月1~10日对市直首批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试点单位进行现场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中发现,内控建设实施情况良莠不齐,有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相关业务科室积极参与,推进实施情况较好,基本完成了内控建设任务;相反,有的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进度迟缓,多数指标未完成,建设工作仍处在原地踏步状态。对10家试点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最高得分达到94分(满分100分),最低得分仅为17分;得分为70~80左右的最多,有7家;60分以下的有2家。
    二、存在问题
    依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验收标准》验收,多数单位存在以下问题:在组织领导方面,没有对实施机构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没有召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动员会议。在宣传培训方面,没有举办中层以上、全员内控专题(聘请专家、教授授课)培训,没有在单位以外的各级刊物、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在建设过程方面,没有结合主要风险点构建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没有对内控规范体系实施过程建立相应的奖励与约束机制,没有定期召开内控建设阶段性总结会议。在建设成果方面,落实信息技术在内控中的应用不够,信息化系统没有归口管理,没有建立有效的内控自评机制,没有建立内控持续改进机制,《内控手册》内容不完善,业务流程再造、风险点查找不到位,各项证明材料不够充分。
    三、措施建议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内控建设的贯彻实施离不开单位一把手的重视与大力支持,建议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控制度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或明确牵头部门,负责内控制度建设实施工作。制定内控建设实施方案,召开推进会议,责任到人,明确工作目标,提出贯彻实施的意见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培训,提高认识。举办内控建设专题培训班,邀请内控建设方面的专家授课,进行系统培训,全员参与,强化内控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让单位全员对“内控制度”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对“做好内控”的每个环节做到心中有数,增强做好内控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为共同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打好基础。 
(三)全面梳理,共同推进。依照省财政厅“内控手册”模版,结合单位现有制度,全面梳理,完善内控制度;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单位层面、业务层面分别查找风险点,做好甄别与分析,形成工作流程图,汇编成《内控手册》;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实施进度,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四)整合信息,数据共享。积极创造条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坚持信息系统建设与制度流程设计互为支撑,整合信息系统,实现系统优化、数据共享,以信息化手段加强内部控制的刚性约束。实现对经济活动控制的自动化、实时化、常态化,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护信息安全。建议聘请专家现场咨询、跟踪指导。
(五)加强监督,持续改进。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或岗位在内控监督中的权限,规定内控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有效性开展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这是内部控制得以有效实施的保障机制。一方面可以防范经济活动风险,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另一方面有利于持续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使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