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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滕州财政部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试点工作

作者: 来自: 时间:2017-12-25 00:00:00

    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枣庄市滕州财政部门启动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试点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与应用管理相结合。根据《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滕州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滕财绩[2017]1号),对绩效评价的对象、内容、程序、结果的运用等进行了规范,标志着我市财政预算资金分配机制进入了新的阶段。
    二是指标设置与绩效目标相结合。将项目在部门预算中所编制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作为绩效评价的重点内容,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部门自评与财政评价相结合。项目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所属项目的绩效自评,市财政根据各项目的自评情况,选取部分项目进行重点核查和再评价,并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是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将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部门单位,作为改进预算执行的重要依据。同时健全绩效评价应用机制,与信息公开、结果通报、资金安排相挂钩,作为下一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