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财政收支简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12-08 00:00:00

  一、1-1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完成情况
      1-1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82796万元,占预算的87.3%,直比增长0.3%,同比增长4.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08108万元,占预算的76%,直比下降9.1%,同比下降2.5%,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5.7%;“四税”收入382577万元,占预算的68.9%,直比下降19%,同比下降5.3%,“四税”占税收收入比重为42.1%。非税收入完成474688万元,占预算的122.3%,增长25.3%。
      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205419万元,占预算的121.5%,增长41.3%,国税部门收入超预算进度及增幅较高,主要是营改增政策性因素影响,同时减少了地税部门营业税收入,若扣除“改征增值税”,国税部门收入增长14.1%。地税部门完成749439万元,占预算的69.4%,下降16.8%,若扣除“营业税”,地税部门收入下降13%。财政部门完成427938万元,占预算的128.3%,增长28.7%。分部门完成情况未考虑全面实施营改增后收入征管和财政收入体制调整因素。
      分级次完成情况:市级收入完成11837万元,占预算的124.4%,直比增长6.3%,同比下降3.5%;区(市)级收入完成1270959万元,占预算的85.1%,直比下降0.2%,同比增长5.2%。
(二)支出完成情况
      1-1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82537万元,占预算的95%,增长5.3%。其中,市本级支出完成373166万元,占预算的98.1%,下降2.3%,市本级出现负增长主要是去年归还城建项目欠款和庄里水库建设等一次性支出数额较大,抬高了上年基数;区(市)级支出完成1909371万元,占预算94.4%,增长7%。从预算进度上看,各区市均完成预算进度,其中峄城区、高新区已完成全年预算。从支出增幅上看,各区(市)均实现正增长。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市两级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尤其是加快民生支出及与核算GDP相关的八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特点
      一是受营改增政策性减税效应影响,财政收入增幅平稳回落。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可比增长7.8%,为今年以来增幅最高的月份。进入三季度以后,随着营改增减收效应逐步放大,除9月份收入同比增长7.5%外,其余各月收入增幅均较低,其中:7月份可比增长5.8%,8月份同比(按照省厅要求,自8月份起实行同口径计算收入增幅)增长3.9%,10月份同比增长4.5%,11月份同比增长4.4%。下半年以来,全市财政收入同比增幅基本呈平稳回落趋势,主要受经济持续下行和营改增政策性因素影响,这一态势短期内不会有明显改变。从7月份以后,全市税收和四税收入增幅及占比下降幅度较大,而且这一下降过程呈现持续性,势必影响全年税收增长和全市收入目标的完成。
      二是税收尤其是主体税种增长乏力,税收比重和增幅双下降。从11月份当月收入看,全市收入完成137992万元,当月收入增幅29.3%,居全省首位,其中,非税收入完成69176万元,增长268.3%,占当月全部收入的50.1%,是今年以来非税占比最高的月份,仅国有资本经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两项就完成51343万元。从纵向看,1-7月份,全市税收直比增长0.3%,同比增长5.8%,税收占比68.3%;四税直比下降8.3%,同比增长3.1%,四税占税收比重43.6%。到11月份,全市税收累计直比下降9.1%,同比下降2.5%,较7月份增幅直比下降9.4个百分点,同比下降8.3个百分点,税收占比仅为65.7%,较7月份又降低2.6个百分点;全市四税收入累计直比下降19%,可比下降5.3%,较7月份增幅直比下降10.7个百分点,同比下降8.4个百分点,四税占比仅为42.1%,较7月份又降低1.5个百分点。从横向看,1-11月份,全市税收同比增幅较全省平均水平低8.7个百分点,税收比重较全省平均水平低7.8个百分点;“四税”同比增幅较全省平均水平低13个百分点,“四税”占税收比重较全省平均水平低16个百分点。1-11月份,我市税收比重和四税比重均排全省末位。
      三是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财政支出结构逐步优化。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强对财政存量资金和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强化资金调度,优化支出结构,加快预算执行进度。1—1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25亿元,占预算的95%,超出时间进度3.4个百分点。从支出结构看,一是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相关支出进度较快。城乡社区、交通运输及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已完成全年预算。二是支出结构明显倾斜于民生领域。全市财政用于民生领域支出157.74亿元,增长10.1%,占财政支出比重69.1%,较上年同期提高3个百分点。三是支出转化为经济增长能力提高。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和城乡社区事务等八项支出与GDP紧密相关,1-11月份全市八项支出合计154.43亿元,增长11.1%,较上年提高 2.5个百分点,高于整体支出增幅5.8个百分点。
  三、扎实做好年底前的财政收支工作
      一要抓好全年收入目标的落实。如果全市完成同比增长7%的收入目标,12月份尚需组织收入13.6亿元,从目前调度情况看,完成这一目标面临很大压力。市财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各区(市)年初人代会批准的收入预算,结合营改增后收入划分改革情况,统筹考虑各项因素,做好全市财政收入目标的调整、分解和落实工作,同时加强收入情况调度,将调度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各级财政将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税源管控,加大综合治税和稽查评估力度,并将稽查评估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全面体现到今年财政增收上来。财政部门在抓好自身组织非税收入的同时,将选取部分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配合审计部门搞好财政收入质量审计调查,堵塞征管漏洞,切实增加财政收入。
      二要抓好增资政策的兑现落实。对照年初预算,在加快重点项目资金以及置换债券资金拨付的同时,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中央增资政策足额兑现。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62号),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各级财政部门将根据人社部门调资审批进度,确保在年底前兑现落实调整后的工资。市财政充分考虑各区(市)实际困难,在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补助资金时给予了最大程度的照顾和倾斜,我们将督促各区(市)统筹各项财力,确保新的增资政策足额兑现,同时要想方设法将困难镇街拖欠的工资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