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财政收支简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7-02-15 00:00:00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6816万元,比上年同月直比减收7308万元,下降5.4%;同口径增收834万元,增长0.7%(由于去年全面实施营改增是从5月1日开始的,今年计算同口径增长,需要对2016年1-4月份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收入基数按新的收入体制划分办法进行调整)。
    分级次收入完成情况:市级收入完成5900万元,直比减收3176万元,下降35%;同比减收2831万元,下降32.4%。区(市)级完成120916万元,直比减收4132万元,下降3.3%;同比增收3665万元,增长3.1%。
    分项目收入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92231万元,同比减收516万元,下降0.6%,低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1.3个百分点。各税种间收入不均衡、差别较大,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幅较高,分别增长123%、28.6%、18%,其中:国内增值税实现14942万元,同比增长36.4%;改征增值税实现11983万元,增长968.5%,主要是去年同期未全面实施营改增,今年属翘尾巴增收。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税用税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下降97%、22.5%和20.1%,营业税下降幅度最大,主要是全面实施营改增收入转移影响,但同时增加了改征增值税收入。非税收入完成34585万元,同比增长4.1%,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1个百分点。其中:罚没收入实现7695万元,增收3042万元,增长65.4%;其他非税收入实现11981万元,增收3455万元,增长40.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实现5319万元,减收5960万元,下降52.8%。1月份,全市财政收入略有增长,主要是非税收入拉动,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7%,同比较上年同期下降0.9个百分点。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1619万元,和上年同月持平。其中,市级支出16327万元,下降44.6%,主要是去年春节放假,1月份发放了2个月的工资,造成今年市级除公共安全支出增长11.8%外,其余各项支出均下降;市级公共安全支出增长,主要是今年1月份补发了2015年度的警衔补贴。区(市)级支出完成125292万元,增长11.8%,除峄城区、滕州市外,其余各区支出增幅都在10%以上,较好地保证了春节前工资发放和各项重点民生支出需要。1月份全市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9.19亿元,增长3.5%,占全市支出总量的64.9%,较上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
    我市首月财政收入增长,主要是受非税收入等一次性因素拉动,可持续性不强。目前,各区(市)财政收支预算均经过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各级财税部门要及时分解落实收入预算,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到部门、基层征收单位和个人。从年初开始,就要紧抓收入不放松,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涉税信息综合利用,切实堵塞征管漏洞。要加强收入分析调度,及时掌握税源动态变化,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努力做到收入均衡入库,避免收入大起大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