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财政收支简报
一、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570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36.1%,超时间进度2.8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增收26503万元,增长5.3%,超汇总预算增幅4.1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355391万元,完成预算的36.9%,超时间进度3.6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增收6022万元,增长1.7%,税收比重67.6%,较去年同期下降2.4个百分点;“四税”完成14545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收2736万元,下降1.8%,“四税”比重40.9%,较去年同期下降1.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实现170309万元,完成预算的34.4%,超时间进度1.1个百分点,增收20481万元,增长13.7%,非税收入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1个百分点。
分级次完成情况:市级收入实现35796万元,占预算的41.6%,超时间进度8.3个百分点,同比减收9278万元,下降20.6%。区(市)级完成489904万元,占预算的35.7%,超时间进度2.4个百分点,同比增收35781万元,增长7.9%。其中:薛城区收入增长23.8%,高于年初预算增幅19.8个百分点,在区(市)中虽然增幅最高,但是仍欠时间进度2.9个百分点;高新区、滕州市分别增长10.6%和7.7%,分别高于年初预算增幅2.6个和4.2个百分点,但是高新区欠时间进度1.6个百分点。其他各区不仅超额完成预算进度,也完成或略高于年初预算增幅,其中峄城区收入进度最快,已完成年初预算的43.9%,超时间进度10.6个百分点。
分税种完成情况:十三个税种“9升4降”,合计增收6022万元,增长1.7%。受“营改增”影响,增值税完成102703万元,增收44823万元,增长77.4%(其中:国内增值税增收13627万元,增长25.3%;改征增值税完成35306万元,增长759%);个人所得税完成16183万元,增收8264万元,增长104.4%,主要是滕州市清理房地产企业集资,清收的个人所得税增收7686万元,增长252.2%;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和契税增幅靠前,分别增长70.5%、29.2%和19.4%;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分别下降96.6%、34.5%、27.4%和2.1%,合计减收 66828万元。
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119645万元,占年度预算的38%,超时间进度4.7个百分点;地税部门完成251437万元,占年度预算的35.9%,超时间进度2.6个百分点;财政部门完成154618万元,占年度预算的35.1%,超时间进度1.8个百分点。
从总体上看,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度较快,增幅也创今年以来新高,但是税收增长乏力、主体税种下降,非税拉动收入增长的特征比较明显,收入形势不容乐观。1-4月份,全市税收收入增长1.7%,低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3.6个百分点,税收收入拉动全市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增长13.7%,拉动收入增长4.1个百分点。全市税收比重仅67.6%,比上年同期下降2.4个百分点。区(市)作为组织收入的主体,只有滕州市税收收入是增长的(增长13%),其余各区税收收入均是下降的。其中:山亭区税收收入下降35.9%,台儿庄区下降15.3%,峄城区下降10.8%,高新区下降6.5%,薛城区和市中区分别下降0.7%和0.6%。全市“四税”收入下降1.8%,“四税”比重40.9%,较上年同期降低1.5个百分点,全市仅滕州市四税”收入是增长的(增长25.7%),其余各区均有较大幅度下降。其中:薛城区下降10.4%,峄城区下降14.5%,市中区下降17.3%,高新区下降25.7%,山亭区下降39%,台儿庄区下降41.8%。
二、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在当前收入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全市各级财政千方百计调度资金,支出进度明显加快,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43881万元,占年度预算的34.4%,超时间进度1.1个百分点,增长15.4%,高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10.1个百分点。全市民生支出合计完成549787万元,增长20.3%,高于一般预算支出4.9个百分点,民生支出占比65.1%,较上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城乡社区和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幅较高,分别增长81.9%、48.4%、25.9%和20.6%,均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