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财政收支简报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1-3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6236万元,占预算的26.6%,超时间进度1.6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增收9659万元,增长2.5%,与上月增幅一致。其中:税收收入270800万元,占预算的25.9%,超时间进度0.9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增收20966万元,增长8.4%,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5.9个百分点;税收比重68.3%,比上年同期提高3.7个百分点,税收比重排全省第15位,仅高于济宁和泰安市。四个主体税种完成134510万元,增收36388万元,增长37.1%,高于全部税收收入增幅28.8个百分点,主体税种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49.7%,较上年同期提高10.4个百分点,较上月回落8.2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125436万元,占预算的28.1%,超时间进度3.1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减收11307万元,下降8.3%,主要是上年同期区(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一次性因素较大,今年着眼于提高收入质量,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7432万元和9403万元。
分级次收入完成情况:市级收入完成25450万元,占预算的26.2%,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4427万元,下降8.1%。区(市)级收入完成370786万元,占预算的26.6%,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266373万元,增长8.7%。从收入增幅看,各区(市)收入都是增长的,其中:薛城区增长14.9%,增幅最高;滕州市、台儿庄区均增长0.2%,山亭区、峄城区分别增长0.3%和0.6%。从收入进度看,峄城区、台儿庄区、滕州市、山亭区均超时间进度,其中峄城区已完成全年预算的34.5%,超时间进度9.5个百分点;薛城区、高新区、市中区均欠时间进度,其中薛城区仅完成预算的20.1%,欠时间进度4.9个百分点。从收入质量看,除市级和台儿庄区税收收入下降外,其余区(市)税收收入增幅远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税收比重较上年有较大幅度提高,市中区、薛城区、高新区税收比重高于80%,分别为85.9%、82.5%和81.3%;台儿庄区、山亭区税收比重偏低,分别为51.6%和56%。除山亭区企业所得税下降外,其余区(市)主体税种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薛城区、山亭区、台儿庄区主体税种较上年分别增长123.8%、68.8%和63.6%。
分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全市企业所得税增收9104万元,增长72.8%,增幅最高,主要是煤炭企业利润增长,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大幅增加。因枣矿集团上缴企业所得税增加,薛城区企业所得税增长494.1%,滕州市企业所得税增长73.4%;峄城区企业所得税增长81.5%;受环保整治限产停产、冬季防治雾霾错峰生产等因素影响,全市水泥、煤化工主要产品价格稳定增长,加上去年同期炼焦、造纸行业增值税基数较低,全市国内增值税增长31.5%;全市建筑业投资额稳定增长,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加,全市改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增长36%;由于水资源费改征水资源税,全市资源税增长27.4%,扣除费改税因素,资源税增长20.8%;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分别减收8511万元、6747万元、4040万元、2771万元和1359万元,分别下降15.8%、21.8%、33.7%、27.7%和52.3%,主要是“消虚做实”收入因素影响;环境保护税按季申报,目前没有实现收入。
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地方收入110139万元,增收27669万元,增长33.6%,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7.8%;地税部门完成173804万元,减收5078万元,下降2.8%,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3.9%;财政部门完成112293万元,减收12932万元,下降10.3%,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8.3%。地税和财政部门收入下降,主要是消化历年收入中的非正常因素影响。
(二)支出情况。1-3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608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50625万元,增长9.9%,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7.4个百分点。其中:市级支出80029万元,增长27.7%,主要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城乡社区和农林水支出分别增长61%、718.6%和119.8%。区(市)级支出完成480829万元,增支33244万元,增长7.4%,各区(市)支出都是增长的,其中薛城区、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增长10%以上。
1-3月份,全市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372163万元,增长11.1%,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6.4%,较上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较好地保证了各项民生和重点支出需要。与核算GDP密切相关的一般公共服务等八项支出完成387373万元,增长8.9%,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9.1%,占比较上年同期下降0.6%,主要是上年同期全市八项支出基数较高,去年一季度全市八项支出增长24%。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3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534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44584万元,增长41%,主要是市本级增收42155万元,增长251.7%影响。区(市)级收入94547万元,增收2429万元,增长2.6%,其中:峄城区增收6000万元,滕州市减收3955万元,其余各区与上年基本持平。分项目看,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29475万元,其中市级增收40836万元,峄城区增收7000万元,滕州市减收1883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收13804万元,主要是滕州市增收14881万元。
1-3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422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39104万元,增长37.8%。分级次看,市级支出259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3274万元,增长104.7%。区(市)级支出1063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740万元,增长28.4%,除市中区下降40%以外,其余区(市)都有增长。分项目看,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133999万元,占全部基金支出的93.9%,增支32643万元,增长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