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份财政收支简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8-05-11 00:00:00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0124万元,占预算的35.5%,超时间进度2.2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增收4424万元,增长0.8%。其中:税收收入380018万元,占预算的36.4%,较上年同期增收24627万元,增长6.9%,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6.1个百分点;税收比重71.7%,比上年同期提高4.1个百分点,税收比重排全省第15位,仅高于济宁和泰安。四个主体税种完成193657万元,增收48202万元,增长33.1%,主体税种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51%,较上年同期提高10.1个百分点,较上月提高1.3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150106万元,占预算的33.6%,较上年同期减收20203万元,下降11.9%,一是市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年同期一次性入库数额较高,造成本年分别减收7791万元、6500万元;二是着眼于提高收入质量,各区(市)逐步消化了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非正常因素。
分级次收入完成情况:市级收入完成35168万元,占预算的36.2%,下降1.8%,其中税收收入7601万元,增长6.4%。区(市)级收入完成494956万元,占预算的35.5%,增长1%,其中税收收入372417万元,增长6.9%。从收入增幅看,各区(市)均实现了增长,其中:薛城区增长4%,台儿庄区增长3.4%;峄城区、高新区分别增长1.4%和1.7%;山亭区增长0.3%,滕州市、市中区均增长0.4%。从收入进度看,峄城区、山亭区、台儿庄区、滕州市、市中区均超时间进度,其中峄城区已完成全年预算的44.6%,超时间进度11.3个百分点;薛城区完成预算的30.7%,欠时间进度2.6个百分点。从收入质量看,市级和区(市)税收收入增幅远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税收比重较上年有较大幅度提高。薛城区、山亭区、台儿庄区税收收入都是两位数增长,分别增长26.4%、20.9%和10.4%;非税收入大幅下降,全市非税收入下降11.9%,薛城区下降42.6%,山亭区、市中区、峄城区分别下降20.8%、18%、12.3%。全市税收比重71.7%,较上年同期提高4.1个百分点,市中区、薛城区税收比重高于80%,分别为85.4%、82.1%;台儿庄区、山亭区税收比重偏低,分别为61.4%和60.9%。各区(市)主体税种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薛城区、山亭区、台儿庄区主体税种分别增长97.4%、81.7%和62.8%。
分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全市企业所得税增收9214万元,增长37.4%,增幅最高,主要是煤炭企业利润增长,煤炭行业所得税增长15倍,有煤炭企业的区(市)企业所得税增幅较大,其中:薛城区企业所得税增长240.4%(枣矿集团),峄城区增长82.1%,滕州市增长31.5%,台儿庄区增长27.8%。全市国内增值税增长33.2%,主要是水泥、煤化工、炼焦、造纸等行业增收;全市改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增长36.8%,主要是房地产行业增收。在统计的17个行业中,仅煤炭和金融行业增值税下降,分别下降11.1%和6.3%。全市资源税增长34%,扣除水资源费改征水资源税因素,资源税增长13.9%。与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的5个税种,合计下降24.2%,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分别减收17957万元、10294万元、4407万元、3680万元和1287万元,分别下降22.3%、24.8%、26.2%、26.8%和41.5%,主要是“消虚做实”收入等因素影响。环境保护税4月份为第一个申报征收期,实现2017万元,占预算的32.4%。
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地方收入159344万元,增收39699万元,增长33.2%,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0.1%;地税部门完成239043万元,减收12394万元,下降4.9%,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5.1%;财政部门完成131737万元,减收22881万元,下降14.8%,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4.8%。地税和财政部门收入下降,主要是消化历年收入中的非正常因素影响。
(二)支出情况。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549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10955万元,增长1.3%,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0.5个百分点。其中:市级支出133128万元,下降7.4%,主要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12071万元影响。区(市)级支出完成721818万元,增支21743万元,增长3.1%,除高新区支出下降22.6%外,各区(市)支出都是增长的,其中峄城区、台儿庄区增长10%以上。
1-4月份,全市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569972万元,增长3.8%,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6.7%,较上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较好地保证了各项民生和重点支出需要。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4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22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67759万元,增长50.4%,主要是市级增收42543万元,增长118.6%。区(市)级收入123797万元,增收25216万元,增长25.6%,其中:峄城区增收13000万元,市中区增收8760万元,滕州市减收5095万元,薛城区减收2074万元,其余各区与上年基本持平。分项目看,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34966万元,其中市级增收34911万元,峄城区增收14000万元,台儿庄区增收10978万元,滕州市减收2143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增收14963万元,主要是滕州市增收14881万元。
1-4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911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66669万元,增长53.6%。分级次看,市级支出433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9902万元,增长221.8%。区(市)级支出1477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767万元,增长33.1%,除滕州市下降8%以外,其余区(市)都有增长。分项目看,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174928万元,占全部基金支出的91.5%,增支55672万元,增长46.6%。

2018年4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年度预算

4月收入

4月累计

数  额

较上月+-

比上年

同月%

数  额

占预算%

上年同期

增长%

收入合计

1491269

133888

-20924

-3.8

530124

35.5

525700

0.8

一、 税收收入

1044256

109218

10111

3.5

380018

36.4

355391

6.9

增值税

364022

39142

10947

30.6

138045

37.9

102703

34.4

国内增值税

243943

26187

6103

37.5

89753

36.8

67397

33.2

改征增值税

120079

12955

4844

18.7

48292

40.2

35306

36.8

营业税

2598

118

-95

21.6

441

17.0

1936

-77.2

企业所得税

70482

12231

11730

0.9

33847

48.0

24633

37.4

个人所得税

44406

7656

1419

48.7

21324

48.0

16183

31.8

资源税

63255

6620

-5291

59.5

27104

42.8

20228

34.0

城市维护建设税

79840

6783

-1525

27.3

29438

36.9

24852

18.5

房产税

85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