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份财政收支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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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04 00:00:00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1-5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5亿元,占预算的43.9%,超时间进度2.2个百分点,增收0.93亿元,增长1.4%,低于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汇总预算2.7%的增幅。分结构看,全市税收收入48.2亿元,占预算的46.1%,增长8.7%,税收比重73.5%;增值税、营改增(含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四个主体税种完成25.4亿元,占预算的52.7%,增长34.4%,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52.6%。非税收入完成17.3亿元,占预算的38.8%,下降14.5%。分级次看,市级收入完成4.3亿元,占预算的44.6%,增长0.8%;区(市)级完成61.2亿元,占预算的43.9%,增长1.5%。分部门看,国税部门完成地方收入20.5亿元,占预算的49.9%,增长33.8%;地税部门完成29.9亿元,占预算的43.9%,下降3.3%(剔除水资源费、排污费“费改税”转入6132万元因素,下降5.3%);财政部门完成15.1亿元,占预算的37.9%,下降17.6%(加上水资源费、排污费“费改税”转出因素,下降14.3%)。地税和财政部门收入下降,主要是消化历年收入中的非正常因素影响。
(二)支出情况。1-5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7.1亿元,占预算的44.5%,超时间进度2.8个百分点,增幅与上年同期持平。按照中央和省财政提出的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三保”要求,各级财政统筹调度资金,认真落实支出保障责任,保证了全市财政基本支出需要。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5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1.3亿元,增长68.7%。市级收入10.2亿元,增收6.5亿元,增长178.3%。区(市)级收入17.5亿元,增收4.7亿元,增长37.2%,其中:峄城区增收1.8亿元,市中区、台儿庄区、滕州市、高新区增收额在0.84-0.95亿元之间,薛城区、山亭区分别减收0.5亿元和0.2亿元。分项目看,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9.3亿元,其中市级增收6.5亿元,峄城区增收1.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增收1.8亿元,主要是滕州市增收1.6亿元。受全市房地产市场回暖、商品房开工建设项目增加影响,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但仍欠进度较大。1-5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仅完成预算的24%,欠正常两个多月的收入进度,主要受土地出让收入欠进度影响。
1-5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6.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支8.7亿元,增长48.8%。分级次看,市级支出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亿元,增长80.4%。区(市)级支出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6亿元,增长43.5%,除薛城区下降3.5%以外,其余区(市)都实现增长。分项目看,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24.4亿元,增支7.1亿元,增长41.2%。
三、财政运行主要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运行主要特点
1.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尽管增幅不高,但是预算执行进度较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超时间进度2.2个和2.8个百分点,预算执行进度均衡、运行比较平稳。
2.收入质量明显提高。扎实开展财政收入质量问题整改,逐步消化地方小税和非税收入中的非正常因素,全市税收和“四税”收入分别增长8.7%和34.4%,远高于1.4%的整体收入增幅;税收比重和“四税”占比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4.9个和10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改善。
3.重点行业普遍增收。从全市重点调度的17个行业看,有15个行业增收,合计增收12.88亿元(全额,下同),增幅较高的行业有:造纸(143.8%)、炼焦(136.6%)、化工(64.8%)、建材(62.3%)、电信(53.6%)、建筑(23.3%)、煤炭(17.5%)、机械(14.8%)、电力(14.7%);有2个行业减收,分别是纺织服装服饰(-25.9%)、金融业(-4.8%),合计减收0.54亿元。增减相抵,净增收12.34亿元。
4. 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全市财政民生支出72.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67.5%,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与核算GDP密切相关的财政“八项支出”74.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69.6%,较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商市场主体无纳税户数占比偏高。根据山东财税大数据应用平台推送的数据,我市工商市场主体无纳税户数占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而且纳税数额偏低,地方税收保障工作需要加强。截止5月底,全市工商企业注册户数68068户,其中:纳税企业21072户,无纳税企业46996户,无纳税企业占比69%(全省平均占比63.2%),占比最高的区达87%;全市注册个体工商户289099户,其中:有纳税6134户,无纳税282965户,无纳税个体工商户占比97.9%(全省平均占比96.6%),占比最高的区达99%。
2.民生建设领域资金筹集面临巨大压力。上半年,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对民生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清理整顿在建举债投资项目;财政部4月份调度各地近3年来的民生领域财政支出政策情况和地方重大民生民心工程情况;目前正开展对县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有关情况的核查调研。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兜住县级“三保”底线,规范地方财政运行,防范化解地方财政运行风险,避免超越财政承受能力、超越现行政策规定或违规举债自行出台民生政策或民生民心工程。目前我市各级财政仅基本维持“三保”支出需要,对在建、即将开工或拟建重点工程项目,将面临巨大的资金筹集压力、预算安排风险和违规举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