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7月份财政收支简报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7.52亿元,占预算的65.4%,超时间进度7.1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增收4.26亿元,增长4.6%,较年初汇总预算增幅高1.9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71.38亿元,占预算的68.3%,超时间进度10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增收5.99亿元,增长9.2%,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4.6个百分点;税收比重73.2%,比上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税收比重排全省第13位。四个主体税种完成35.87亿元,增收8.06亿元,增长29%,高于全部税收收入增幅19.8个百分点,主体税种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50.2%,较上年同期提高7.7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26.14亿元,占预算的58.5%,超时间进度0.2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减收1.73亿元,下降6.2%。主要是今年着眼于提高收入质量,切实增加税收收入,逐步做实非税收入,一是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减收2.32亿元,其中:探矿权收入减收0.47亿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让收入减收1.27亿元;二是其他非税收入减收1.57亿元,其中: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减收0.39亿元、捐赠收入较上年减收1.15亿元。
分级次收入完成情况:市级收入完成6亿元,占预算的61.9%,增长13.5%,其中:税收收入1.02亿元,下降21.1%;非税收入4.98亿元,增收0.99亿元。市级非税收入增收,一是耕地开垦费标准提高(由每亩2万元提高到每亩5万元),国土资源行政性收费增收1.45亿元;二是公安、法院罚没收入增收0.31亿元。区(市)级收入完成91.52亿元,占预算的65.6%,增长4%,其中:税收收入70.36亿元,增长9.8%。从收入增幅看,各区(市)收入都是增长的,其中:市中区增长7.3%,增幅最高,主要是出让土地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大幅增加;高新区增长0.3%,增幅最低。从收入进度看,各区(市)收入均超时间进度,其中:山亭区、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薛城区均超一个多月的时间进度。从收入质量看,全市税收比重和主体税收占比均较上年同期明显提高,除市级和高新区外,其他各区(市)税收增幅远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薛城区、山亭区、台儿庄区和市中区税收收入都是两位数增长。
分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扣除营业税和新开征的环境保护税,全市12个税种10升2降,其中增值税增收5.88亿元,是增收最多的税种,增长31.2%。统计的17个行业中,14升3降,其中炼焦业、造纸业由于产品价格上涨,分别增长162.6%和145.6%,建材、电力、化工、建筑、电信行业增幅都在20%以上,值得关注的是煤炭业、金融保险业的增值税分别下降7.4%、6.2%,卷烟、酒、电力行业的增值税也有小幅下降。土地增值税增收1.72亿元,增长56.8%,是增幅最高的税种,主要是市中区中汇建设公司出让土地缴纳土地增值税2.05亿元影响。企业所得税增收2.15亿元,增长39.7%,一是去年煤炭价格上涨带动煤炭企业利润增长,煤炭行业今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大幅增加,增长225.2%;二是建材、焦炭、化工工业产品价格上涨,行业利润增加,企业所得税分别增长169.8%、97.2%和19.9%;三是商品房价格上涨,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增长159.1%。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减收1.93亿元、4.42亿元,下降28.7%和31.3%,主要是“消虚做实”收入影响。新开征的环境保护税实现0.48亿元,完成预算的78.3%。
分部门完成情况:税务部门完成地方收入74.65亿元,完成预算的68.3%,超时间进度10个百分点,增收6.45亿元,增长9.5%;财政部门完成22.87亿元,完成预算的57.5%,欠时间进度0.8个百分点,减收2.19亿元,下降8.7%。
(二)支出情况。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0.98亿元,完成预算的62.7%,超时间进度4.4个百分点,增长0.4%。其中:市级支出21.32亿元,完成预算的53.7%,欠时间进度4.6个百分点,下降0.2%。区(市)级支出129.66亿元,完成预算的64.5%,超时间进度6.2个百分点,增长0.5%,除高新区支出下降16.3%外,其余区(市)支出都保持低幅增长。全市民生支出104.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亿元,增长2.6%,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2.2个百分点,全市民生支出占比69.2%,较上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尤其是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支出分别增支2.94亿元、1.66亿元和0.7亿元。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7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52.5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收25.33亿元,增长93.1%,但是仅完成年度预算的45.6%,欠时间进度12.7个百分点。其中,市级完成11.73亿元,占预算的36.7%,增收6.52亿元,增长125.2%。区(市)级收入40.82亿元,增收18.81亿元,增长85.5%,其中: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滕州市分别增长425.1%、342.9%、159.7%、57.9%,仅有薛城区完成1.32亿元,下降19.5%。从收入进度看,高新区、市中区、滕州市、峄城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均超过时间进度,市级、山亭区、薛城区均欠进度较大,其中山亭区、薛城区仅完成年度预算的19.1%和12.5%。
1-7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50.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支20.22亿元,增长65.8%。其中,市级支出7.9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51亿元,增长45.9%。区(市)级支出42.9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71亿元,增长70.2%,各区(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都是增长的,其中,滕州市、市中区增支数额较大,分别增加6.75亿元和4.58亿元。
从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6%,税收增长9.2%,税收比重73.2%,均高于年初预算目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超时间进度7.1个和4.4个百分点,财政收支进度较快,整体运行比较平稳。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市月均税收收入在10亿元以上,税收增幅一直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财政收入结构逐步改善,收入质量明显提升。但是应引起关注的有三点:一是我市税收收入的增长主要是依靠产品价格上涨和房地产企业拉动,价格及行业依赖偏重将会影响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二是随着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逐步实施,我市税收收入的增幅空间将会被压缩,省批准我市2018年16户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1.26亿元,7月底已经退税50%,其余50%要在9月底前全部退完;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降低增值税税率的影响也会逐步显现。三是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欠进度较大,特别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月份仅完成103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