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1月份财政收支简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8-12-17 11:15:02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1-1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8.71亿元,占预算的93%,增收2.48亿元,增长1.8%,增幅排全省末位。其中:税收收入99.7亿元,占预算的95.4%,增收6.35亿元,增长6.8%。全市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71.9%,较上年同期提高3.4个百分点,税收比重与东营市并列全省第15位,仅高于泰安市;“四税”收入50.5亿元,增收8亿元,增长18.8%, 全市“四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50.7%,较上年同期提高5.2个百分点。非税收入39.01亿元,占预算的87.4%,减收3.87亿元,下降9%。
    分级次完成情况:市级收入9.42亿元,占预算的97%,增收0.21亿元,增长2.3%,主要是非税收入拉动。其中:税收收入1.4亿元,占预算的73.6%,下降27.2%;非税收入8.02亿元,占预算的102.7%,增长10.1%。区(市)级收入129.29亿元,占预算的92.7%,增收2.26亿元,增长1.8%。其中:税收收入98.3亿元,增长7.5%;非税收入30.99亿元,下降12.9%。除高新区收入下降2.9%、欠进度5.6个百分点外,其余区(市)收入均是增长的,并且达到或超过了预算进度。
    分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完成37.26亿元,占预算的102.8%,增长22.1%,其中:国内增值税24.6亿元,增长21%,国内增值税呈现的是恢复性增长(2011年全市国内增值税同口径收入为22.24亿元,之后几年曾连续下降,到今年11月份才达到24.6亿元);改征增值税完成12.6亿元,增长24.4%,也是营改增政策性减收后的恢复性增长(2014年全市营业税收入30.56亿元,2015年营业税收入34.6亿元,营改增后减税效应明显,到今年11月份改征增值税才完成12.6亿元,仍未达到改革前的收入水平)。增值税主要增长因素:一是纳税户数增加,到今年11月份,全市增值税纳税户数2.4万多户,较上年同期增加3900多户;二是化工、炼焦、建材、建筑、房地产等涉资涉房行业增收,其中炼焦、建筑业增值税分别增收2.7亿元和2.05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8.42亿元,占预算的119.4%,增长26.8%,主要增长因素:一是纳税户数增加,到今年11月份,全市企业所得税纳税户数较上年同期增加2300多户,增长16.1%,盈利企业户数增多;二是煤炭行业市场回暖,原煤价格上涨,采矿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长63.8%;三是水泥、化工产品价格上涨,制造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长59.5%。契税收入完成7.22亿元,增长35.1%;土地增值税完成6.26亿元,增长25.1%,主要是房地产和土地交易等一次性因素拉动,如市中区中汇建设公司出让土地缴纳土地增值税2.05亿元,碧桂园蓝湾缴纳契税4300多万元,碧桂园隆飞缴纳土地增值税2729万元、契税1360多万元。城镇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3个税种下降,分别下降31.5%、24%和1.8%,主要是消化历年收入中的非正常因素影响。
    分部门完成情况:税务部门完成地方收入105.06亿元,占预算的96.1%,增收7.17亿元,增长7.3%;财政部门完成33.65亿元,占预算的84.6%,减收4.69亿元,下降12.2%,主要是降费减收和消化部分历年收入中的非正常因素影响。
    从1-11月份全市收入完成情况看,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改善。一是主体税种增收显著。全市主体税种增收8亿元,是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额的3.2倍。其中:增值税增收6.76亿元,企业所得税增收1.78亿元。二是税收比重明显提高。全市税收比重和“四税”占比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3.4和5.2个百分点,在税收比重提高的同时,各项减费降税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从全市企业上缴地方税收排名看,全市前20名纳税户实现税收22.43亿元,户均1.12亿元,其中山东中汇建设有限公司实现地方税收收入2.33亿元,排名第一(主要是一次性收入拉动,不可持续),排名第20位的企业仅实现地方级税收0.5亿元,现有纳税大户多来自采矿业、房地产业等传统产业,新兴纳税主体较少。全市纳税前10名的企业,合计增收5.17亿元,同比增长45.8%,占地方税收增收额的81.4%。全市地方级纳税额排名第1000位的企业,仅缴纳地方级税收91万多元, 全市纳税大户企业较少。
    1-11月份,全市月均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亿元,月均入库地方税收9.1亿元(其中11月份当月仅入库5.48亿元,为今年以来税收入库最少的月份),完成全年收入预算,12月份全市尚需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亿元,完成既定的税收目标尚需入库7.8亿元。从11月份我市税收比重(71.9%)排名看,仅高于泰安市(70.1%),为了提高收入质量,改善收入结构,有利于省对我市“双招双引”考核涉及的“亩均税收”、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涉及的“税收比重及提升幅度”、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体制激励政策涉及的“建立重点园区亩均税收领跑者激励”等考核奖励指标的完成,我们建议12月份全市各级要把组织收入的重点放在增加税收收入上,切实增加税收收入,进一步提高税收比重。
  (二)支出情况。1-1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69亿元,占预算的94.1%,超时间进度2.5个百分点,减支4.88亿元,下降2.1%(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5.3亿元,2018年全市预算支出安排240.8亿元,年初预计全市支出下降1.8%)。今年以来,全市财政支出增幅尽管较低,但是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压一般、保重点”的预算工作思路和“保工资、保基本民生、保基本运转”的支出顺序,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民生支出、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1-11月份,全市民生支出完成162.2亿元,增长1.9%,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4个百分点,民生支出占比为71.6%,较上年同期提高2.9个百分点。分支出项目看,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是两个最大的支出项目,合计支出77.66亿元,占全部支出的34.3%,增支2.41亿元,分别增长3.8%和2.4%;科学技术和住房保障支出,分别增长24.4%和51.4%,增幅较高;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11.11亿元,下降37.2%,主要是财政收入质量改善相应调整优化了支出结构。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11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99.7亿元,占预算的86.5%,增收47.6亿元,增长91.4%。若完成年初预算,12月份尚需组织收入15.63亿元,收入压力较大。区(市)间收入进度差异也比较明显,市中区、高新区已超额完成年初预算,峄城区已完成年初预算,滕州市超出时间进度;山亭区、台儿庄区、薛城区欠时间进度较大,影响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近一个月的预算进度。建议全市各级务必要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力度,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缓解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压力,有效降低政府债务率,争取明年政府债券发行额度创造良好的条件。
    1-11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10.51亿元,增加40.03亿元,增长56.8%。其中:市级支出19.52亿元,增加5亿元,增长34.4%;区(市)级支出90.99亿元,增加35.03亿元,增长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