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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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16 16:52:43
签发人:王庆丰 (2021)枣财办函17号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您向大会提交的《关于对“新联会”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市人大建议89号)转至我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枣庄市新联会于2018年4月成立,在市委统战部的领导和支持下,带领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自觉践行同心思想,发挥组织优势,服务社会、抗击疫情,举办了一系列联谊活动,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
枣庄市新联会是经民政局批准的社会组织,其活动经费以自筹为主,不属于财政补助范围。
以上答复,请批评指正。
2021年8月16日
抄报: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单位:市财政局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宋镎镎 3314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