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高国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实施基金招商的建议》(市人大建议61号)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现行政策规定
为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2025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首个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指导文件,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旨在突出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提振市场投资信心,也为我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定位。根据《枣庄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枣政办发〔2023〕11号)文件规定,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是指由市、区(市)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防范风险、滚动发展”的原则进行投资管理,主要通过参股方式,与社会资本及其他政府资金合作设立创投类、产业类、基础设施类等各类投资基金。
(二)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目标。枣庄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主要围绕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工作,重点支持我市高端装备制造、大数据、锂电、高端医疗设备、高端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及参股子基金数量增至22支,总规模达227亿元,通过引导基金直投、子基金参投与社会资本合作跟投等多种形式投资市内44个优质项目,累计投资总额39.85亿元,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明显。
(三)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配套服务体系。为支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走出去”,市财政局鼓励市财金集团充分发挥其“产业圈”“朋友圈”“资本圈”资源禀赋,市财金集团先后在北京、上海设立北京(枣庄)产业孵化中心和“上海(枣庄)财金会客厅”,使得我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影响力辐射至京津冀、长三角及海南等经济发达地区。2024年,市财金集团联合徐工集团完成了徐工新能源基金设立工作,用专业能力和市场化意识获得海南省和文昌市认可,受托管理海南和城航天产业投资基金。
(四)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风险防控机制。市财政局先后制定了《枣庄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议事规则》《枣庄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按年度对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进行绩效考核,确保引导基金运营符合政策导向和合规运作。同时,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一般采取合伙企业制,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为合伙制基金的有限合伙人(LP)对子基金以出资额为限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对投资项目进行直接管理;子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负责基金的募、投、管、退,并对基金的运作管理承担无限责任。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政府引导基金管理能力。根据《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文)文件精神,提升政府引导基金的管理能力,重点支持我市高端装备制造、大数据、锂电、高端医疗设备、高端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投资理念,做好“耐心资本”,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未来前景广阔、符合新质生产力标准的优质项目。同时发挥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用优质项目吸引社会资本组建产业子基金,提升基金规模和质量。
(二)鼓励市财金集团创新迎接挑战。借鉴合肥产投、广州产投、广州工控、烟台国丰等模式,支持市财金集团以基金手段支持招商、助推产业发展,持续做好“主题特色园区+CVC基金”运作的产业招商模式,从“谋事”向“谋势”转变,定向打造切合我市实际的战略新兴产业集群,把我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打造为“规则制定者”而非单纯“资金提供者”,不断提升我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对社会资本及优质项目的吸引力。
以上答复,请批评指正。
枣庄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