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杨庆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债务风险防控,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市人大建议94号)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关于“用足、用好、用活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建议
2024年,全市发行存量债务置换债券34亿元,有效降低有关国企融资成本。全市共发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16.97亿元,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104.73亿元,共计77个项目,其中,国企实施项目建设90.46亿元,共计59个项目,占到项目建设专项债券发行额度的86.4%,项目实施主体的76.6%。在国企使用专项债券建设项目中,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发行19.84亿元,市政和产业园基础设施领域发行30.28亿元,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发行11亿元,农林水领域发行13.9亿元。持续引导金融机构配合城投公司做好资金接续工作,全年消化城投债务125.27亿元。下一步,市财政将进一步用好财政金融政策,坚持财金联动,多措并举,推动国企良性发展。
二、关于“加大‘两重两新’项目投资建设”的建议
2024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配合发改部门指导我市国有企业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截至今年4月底,我市共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12.81亿元,其中国有企业中标建设项目主要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工程,涉及国债资金3.43亿元,已支付2.29亿元,支付进度66.6%,有力支持了我市国有企业发展。下一步,财政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拨付和申报工作,一是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更好发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效益,为国有企业注入新的流动性支持。二是以政策引导为核心,加强部门协同,强化政策解读与申报指导,推动我市国有企业深度参与“两重两新”国债项目申报,同时注重风险防控与绩效管理,确保资金“投的准、用得好、见效快”,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盘活低效无效资产,拓宽融资渠道”的建议
一是本着“能用则用、不用则租、改造使用”的原则,指导企业摸清资产家底,健全盘活机制,创新盘活渠道,加快推进闲置资产盘活,目前已协助枣发集团办理传媒大厦确权登记、文体中心运营盘活,化解鲁南投资集团权属团校用地房屋压土地线等问题。二是针对部分市属企业产业板块、经营业务重叠,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等问题,市国资监管机构开展了市属国企改革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按照“产业相近、业务相关”的原则,实施企业集团间、集团内部板块优化整合,市属一级企业由14户压缩至11户,27户子(分)公司通过注销、合并吸收及转让等途径完成清理,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三是针对已注入国企仅有房产证或仅有土地证的资产,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推进资产合并,加快办理不动产证,增强资产抵押变现能力,切实让沉睡的“死资产”变成“活资本”。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建设,持续推进涉及污水处理和城市交通领域的4个存量PPP项目。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强化“三债统管”力度,不断优化城投债务结构,按照“一区(市)一策”、“一企一策”计划,加快融资平台及城投公司改革转型,坚决剥离其政府融资功能,明确主责主业和功能定位,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确保改革转型后的融资平台及城投公司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以上答复,请批评指正。
枣庄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