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晓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产业基金发展助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建议》(市人大建议126号)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围绕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工作,发挥市财金集团“产业+金融”特点,整合基金管理人、投顾机构的资源,将市财金集团打造成为我市基金支持和“双招双引”的重要平台。2024年,市财政局拨付市财金集团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财政出资5000万元,基金管理费用100万元,督导市财金集团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做好基金项目绩效监控。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及参股子基金数量增至22支,总规模达227亿元,通过引导基金直投、子基金参投与社会资本合作跟投等多种形式投资市内44个优质项目,累计投资总额39.85亿元,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明显。
(二)不断完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机制建设。市财政局先后制定印发了《枣庄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枣庄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议事规则》《枣庄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事项决策层级分别对应设置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财金集团投决会,并按年度对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进行绩效考核,确保引导基金运营符合政策导向和合规运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防范风险、滚动发展”原则,指导市财金集团认真做好基金投资管理工作,强化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对我市存量企业项目的支持,积极运用项目基金、股权投资等综合手段,推进建立健全“创新企业+成长企业+上市潜力企业+成熟企业”的投资项目梯队体系。
(三)打造“飞地+项目+基金+园区”招引模式。“飞地+项目+基金+园区”招引模式是指通过飞地招商平台联系优质项目,并调研枣庄本地园区情况,在项目与园区适配情况下,派遣专业团队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最终通过组建基金对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并落地枣庄市园区。市财金集团已先后在北京、上海设立北京(枣庄)产业孵化中心和“上海(枣庄)财金会客厅”,使得我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影响力辐射至京津冀、长三角及海南等经济发达地区。市财政局大力支持市财金集团打通政府财政与社会资本、飞地供给与企业需求、园区赋能与双招双引的链接,让更多项目实现“招商在外地,孵化在‘飞地’,落户在本地”。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政府引导基金管理能力。根据《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文)文件精神,提升政府引导基金的管理能力,重点支持我市高端装备制造、大数据、锂电、高端医疗设备、高端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投资理念,做好“耐心资本”,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未来前景广阔、符合新质生产力标准的优质项目。同时发挥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用优质项目吸引社会资本组建产业子基金,提升基金规模和质量。
(二)充分发挥飞地承接作用。借用市场力量,让产业的引导更为专业化,支持市财金集团发挥国有平台作用、基金资本优势,打造产业生态圈,引领带动赋能更多社会资本和各类企业,通过专业分工参与产业发展。利用上海飞地辐射长三角26个主要城市,建立健全产业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开展产业转移对接活动,鼓励与沿海地区各类园区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贸合作活动,定期举办长三角合作发展论坛,为项目招商落地枣庄牵线搭桥。
以上答复,请批评指正。
枣庄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