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5-25 17:29:41

陈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市级财政保障力度推动学前大班免保育教育费政策高质量实施的建议》(市人大建议124号)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去年9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实施以来,市财政局联合市教育局于202511月出台了《枣庄市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分配、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我们扎实推进各项落实工作。

一是建立财政分担机制。2021年,我市出台《教育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了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区(市)财政关系。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根据该《方案》有关规定,由中央、省、市、区(市)按比例承担。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2025年秋季学期,全各级财政共拨付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4438.5万元,惠及3万余名在园幼儿。今年,市级财政已拨付第一批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后续,在省财政厅下达第二批补助资金后,市级财政还将根据教育部门核定的具体金额拨付至各区(市)及市直幼儿园。为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还将定期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生均财政补助标准,评估周期不超过3年。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市级财政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实行从预算编制、指标下达、拨付使用全过程监控的同时,会同教育部门定期对区(市)教育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监督检查,并对免费学前教育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区(市)进行通报。同时,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和分配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联合教育部门,多措并举加强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投入与监管,有效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以上答复,请批评指正。

枣庄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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