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作者:
来自:枣庄市财政局
时间:2015-04-15 16:11:11
枣财采投决〔2015〕2号
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济南耐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云峰 职位:总经理
被投诉人: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2015年3月9日对ZZGPGK-2014-169项目A、C包提出质疑做出的质疑答复,于2015年3月24日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本(部门)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A、C标段中标人山东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资质无效。
经审查:山东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在投标文件中所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无效。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九条之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立即中止采购活动,并依据事实做出如下处理:
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相关采购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送:枣庄市环境监测站
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济南耐得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枣庄市财政局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