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盛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山东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的通报

作者: 来自:枣庄市财政局 时间:2016-03-07 16:45:48

关于对山东盛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山东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的通报

枣财采〔2016〕4号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区(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盛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代理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的“枣庄市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工程建设项目(ZZ2016-SDSL-002)”时,因管理不善,山东盛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利用山东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的用户名擅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对山东盛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鲁成招标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并要求上述两家公司认真自查自纠,规范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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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月7日